政府为执行有关工作条件及劳工保护的法令,对工厂及矿场所实施的各项检查。我国工矿检查制度分别于中央与地方设定权责单位,经过多次组织变革,现在中央权责单位为经济部矿务局,地方县市权责单位多已改为劳动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