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义的篆书,是指隶书以前的所有书体,包括甲骨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及小篆等;狭义的篆书则指大篆及小篆。相传大篆为周宣王太史籀所作;小篆为李斯取史籀大篆省改而成。现今所称的篆书,则多指小篆而言。
2.王莽时六书之一,即小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