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刑人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法定条件,经有关机关核准予以假释,得暂时居住的辅导机构。旨在使受刑人在失去自由到重获自由的中途,先完成重新适应社会的准备工作。
2.长期住院的病人,在出院后继续接受辅导,俾能逐渐康复、自助自立。从事此种出院后辅导工作的机构,称为「中途之家」。
3.暂时收留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流浪动物,以备再送可长久居留处所的短期栖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