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秦、汉置尚书掌奏章文书,至唐、宋,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为「三省」,下统六部,分掌国政。明初设六部尚书,分为六署,属中书省;洪武十三年撤中书省,分其政于六部,而尚书之权始重。因古时尚书省多位在宫阙的北面,故也称为「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