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炊。旧俗寒食节,禁火三天,一概冷食。《艺文类聚.卷四.岁时中.寒食》引晋.陆翽〈邺中记〉:「并州俗,冬至后百五日,为介之推断火,冷食三日」唐.韩鄂《岁华纪丽.卷一.寒食》:「禁其烟,周之旧制;不断火,魏之新规」也称为「断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