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政府永续发展之施政目标,汇集社会各界之共识,由行政院经建会成立的讨论园地。「永续发展」观念系由联合国布伦特兰委员会(Brundtland Commission)于西元一九八七年所提。基本内涵为「能满足当代的需要,而同时不损及后代子孙满足其本身需要的发展」。该观念提出后,即成为世界各国及国际性组织在面对全球环境变迁及环境问题的最高指导原则。经建会成立「国家永续发展论坛」的主要目的,是要提供一个公共参与的场所,让产官学各界,将其对永续发展之相关议题经过公开、广泛的讨论,产生交集、建立共识,并勾勒出适合我国国情及符合国际趋势的永续发展政策纲领,提供政府在国家发展会议及未来研拟政策与措施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