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一种兵制。始于西魏、北周、隋唐沿用。北周府兵是兵民分籍,由军人自相督率,隶属军府管辖,唐代则改为军民合一,军纳入户籍,隶属州县。
2.西魏、北周至隋唐时,隶属军府的兵,称为「府兵」。唐时,府兵的选自兵区家富而体健子弟,年二十当兵,年六十退役。不担任其他徭役,须自备粮食衣装。平时得农耕、教战,战时出征,尚须入京宿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