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代御史拾遗的别称。
2.各公私机构或学校,以院为名者,其最高长官称为「院长」。如:「行政院院长」、「文学院院长」。
3.宋时的低阶军官,司缉捕之事。《水浒传》第三八回:「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做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