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所公告的土地现有价值。由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对于辖区内之地,分别区段、地目、地价等级,经常调查其地价动态及市价,每年编制土地现值表一次,提经地价评议委员会评定后分区公告,作为土地权利变更登记时,申报土地移转现值的参考,并作为主管机关审核土地移转现值及补偿徵收土地地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