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清代选拔人才的制度。由学政选拔秀才中文行兼优的人,贡入京师,称为「拔贡生」。待会试、廷试及格后,入选者依成绩优劣分成一、二、三等,以七品京官、县官、教职任用之。余者罢归,称为「废贡」。初定六年选拔一次,自乾隆七年改为十二年一次。《六部成语注解.礼部》:「从秀才中选其文学拔萃者作为贡生,曰:『拔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