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海外侨胞回国,于民国六十四年开始实施加签证方式,以简化入出境签证手续。加签证附有十张入出境签证查验单,有效期限为一年。目前开放有港澳、侨生、商务、金马等四种加签证。具有减轻境管局人力负荷、防范变造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