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时以两字之音拼合成一字读音的注音方式。上字取其声,下字取其韵与声调。宋.沉括《梦溪笔谈.卷一五.艺文》:「所谓切韵者,上字为切,下字为韵」也称为「切脚」。
2.书名。隋陆法言撰,五卷。为较早的韵书。后世《唐韵》、《广韵》,皆据以为蓝本,其书已亡佚。近年在敦煌石室中发现其残本,约存全书的四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