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职业安全卫生」,现称「劳工安全卫生」,系指在工业场所,为防止建物、设备、材料、化学物品、气体、蒸气、粉尘等缘故引起工业灾害,而采取有效措施,以维护劳工健康。台湾的《劳工安全卫生法》于西元1974年公布实施,但只适用矿业、营造业、制造业、水电煤气业及交通运输等五大行业劳工;2013年,本法修订改称《职业安全卫生法》,并经修法与行政命令逐步扩大适用范围,迄已将大部分受雇劳工纳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