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赘于女家,从女家的姓,且所生子女从母姓,目的在得继烟火,补其世代,故称为「补代」。元.武汉臣《老生儿》第一折:「我在这城中住六十年,做富汉三十载,无倒断则是营生的计策,今日个眼睁睁都与了补代」元.张国宾《薛仁贵》第二折:「刘大公家菩萨女,招那庄王二做了补代」也称为「布袋」、「赘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