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名:(1)汉置,为京师三辅之一。参见「京兆尹」条。(2)民国初年改称清顺天府为「京兆」,直隶中央。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遂废入河北省。今北平市为其旧治。
2.职官名。汉代辖治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参见「京兆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