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名。秦代以御史监理诸郡,晋代置检校御史,掌行马外事,隋代改名为「监察御史」。主管纠察内外官吏、巡抚州县狱讼、祭祀及监诸军出使等事。《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