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官署中担任检验死伤工作的官吏。相当于现在的法医。《红楼梦》第八六回:「知县叫仵作将前日尸场填写伤痕据实报来」《老残游记》第一五回:「县里次日一清早带同仵作下乡一一相验,没有一个受伤的人骨节不硬,皮肤不发青紫,既非杀伤,又非服毒」也作「伍作」、「仵匠」、「忤作」。
2.殡殓工人。元.石君宝《曲江池》第二折:「送殡呵须是仵作风流种,唱挽呵也则歌吟诗赋人」也作「伍作」、「仵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