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的旧历法。为古罗马时期儒略凯撒(Julius Caesar)于西元前四十六年所颁行的历法,为英语Julian calender的音译。儒略历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为大月,各三十一日;四、六、九、十一月为小月,各三十日;二月平年是二十八日,闰年则为二十九日。因此平年为三百六十五天,闰年为三百六十六天,每四年之中有一个闰年,平均每年有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比一个回归年的实际长度多了十一分十五秒,因此节气逐渐提早,大约一百二十八年就多一天。因此在一五八二年的历法改革改用「格里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