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预谋划。《南史.卷二二.王昙首传》:「齐高帝为相,欲引时贤参赞大业」《红楼梦》第五三回:「贾雨村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
2.职官名:(1)清于外蒙古、新疆等地设置参赞大臣,以辅佐将军办理军务。(2)清末于东三省总督及西藏办事大臣之下,各置左右参赞。(3)清朝于外国公使馆置参赞,掌佐公使办理外交,有一、二、三等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