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官名。始于明代,清代定为正七品武职,以把总为武官之末级,位在千总下。明.周后俊《红梅记》第二四出:「大将军,小把总,自夸能勇」《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回:「那位太太也不由得总巡做主,硬把这位小姐许配了他。又拿他自家的私蓄钱,托他的舅爷,同他女婿捐了个把总」
2.从前对具有特殊技能者的尊称。《醒世姻缘传》第三三回:「既是请先生,还得盖个书房哩!就仗赖沉把总你来拾掇拾掇罢」